作為集團內部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蚌投集團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對審計工作領導,認真貫徹落實市審計局內審工作相關要求,加強整體設計和統籌協調,優化審計資源配置,扎實做好集團內部審計工作。
強化審計管理體制。成立由集團主要負責同志及各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審計領導小組。明確由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審計工作,定期聽取審計工作匯報,加強對集團審計改革方案及重要規章制度、審計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審計質量控制、問題整改和隊伍建設等重要事項的管理,為集團內部審計改革發展提供堅強組織保障。
拓展審計監督范圍。緊扣集團戰略目標、全面依法治企和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持續提升審計監督效能。創新審計理念和方式,結合公司發展實際,將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情況、集團重大項目、內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管理審計、督促落實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等內容列為工作重點,做到應審盡審、凡審必嚴,不斷拓寬審計監督廣度和深度,嚴格落實審計在集團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優化審計資源配置。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加強內審計工作的意見,科學統籌集團內外部審計資源,推進審計全覆蓋。積極吸收審計、會計、金融、工程等專業人才組建內審人才庫,以集團直接審計、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審計、整合集團內審人才庫資源互審等方式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助力集團各項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將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審計、內部控制評審、風險管理相結合,實現統籌安排、協同實施,不斷完善審計工作長效機制。按照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風、管紀律的要求,研究制定《蚌埠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管理辦法(試行)》,規范經濟責任審計行為,按職責分工將經濟責任審計監督覆蓋集團所屬子公司主要領導干部,加強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等重點公司、重點部門及重點崗位干部的審計監督,規范職責權限,強化制度防控。